TWIGF  多方利害關係人指導小組運作規則

經112年2月8日常務理事會通過

臺灣網路治理論壇(TWIGF )多方利害關係人指導小組(Multi-Stakeholder Steering Group,MSG)由TWIGF常務理事會成立,目的為協助TWIGF制定TWIGF年度會議之大會主軸與議程。MSG成員以個人身份任職。

一、職責

MSG主要目的為,針對 TWIGF 年會的議程安排向TWIGF理事會提供建議,職責包括:

  1. 考量所有利害關係方的意見,制定TWIGF年會的詳細議程安排,包括確定大會主題、子主題及對應議題;
  2. 規劃大會主場次議程;
  3. 自獲得的座談提案中選出可納入年會議程之提案,必要時提供獲選座談場次在內容或講者等方面建議;
  4. 協調小組討論,並在年會上為小組成員、主持人和發言人提供支持和指導;
  5. 協助促進多方利害關係方參與TWIGF年會活動。

二、MSG成員責任

MSG成員應積極參與MSG的工作,具體而言,各個MSG 成員每年度將完成以下工作:

  1. 每年參加 2次MSG會議,當無法親自出席會議時,應盡力線上參與;
  2. 積極參加TWIGF年會;
  3. 將網路治理/監管或其他新興議題納入MSG討論範疇;
  4. 建議TWIGF募款機會;

三、議事規則

  1. TWIGF秘書處與MSG成員應於會議之前先準備議程,會議應依議程辦理。
  2. 當需要做決策時,以尋求粗略共識為主,以應確保每位成員都有平等發言權。
  3. MSG會議視實際情況召開,可以為實體或虛擬(或混合)會議。

四、組成、任命與任期

  1. MSG由來自政府、企業、媒體、學研界、公民社會團體,以及技術社群若干名(約 15~20名)成員組成,各種類利害關係方的參與比例無限制。
  2. MSG成員由TWIGF常務理事會任命,任期1年;通常任期可連續2年續任,取決於成員對MSG工作參與和貢獻度年度評估結果。
  3. MSG置主席1名,由所有成員互選之,並由主席主持MSG會議。
  4. MSG成員為無給職,惟當成員有必要出席實體MSG會議時,可核實支給交通費。

※本運作規則經常務理事會通過並送理事會備查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TWIGF MSG 委員名單
#姓名所屬利害關係團體服務單位/職稱
主席郭銘傑學研界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/助理教授
副主席丁綺萍技術社群台灣網路資訊中心/副執行長
副主席曾更瑩企業理律法律事務所/合夥律師
1朱文妮學研界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/博士
2江雅綺學研界國立臺灣海洋大學/副教授
3何明諠學研界中央研究院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/專案經理
4余若凡企業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/合夥律師
5吳國龍公民社會團體臺灣網路治理論壇/理事長
6周冠汝公民社會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/數位人權專員
7林俊宏企業義謙法律事務所/律師
8范菁文學研界台灣STS科技與社會研究學會/成員
9韋詠祥學研界SITCON 學生計算機年會/議程組
10高世軒企業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 (LINE Taiwan Limited)
11陳文生公民社會團體NII產業發展協進會/顧問
12陳幼臻企業Google/台灣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副總經理
13陳奕儒企業Head of Public Policy Taiwan, Meta
14陳思翰公民社會團體美國網路教育基金會Internet Law & Policy Foundry/Fellow
15陳曼茹公民社會團體NII產業發展協進會/研究員
16喬政翔公民社會團體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/律師
17彭正文企業中華電信公司/資深工程師
18葉人瑋企業臺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/研究員
19劉莘相企業網路中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/董事長
20羅得華個人IKMF/指導員

※名單係以姓氏筆畫排序
※2023年4月19日更新